案件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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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遠(yuǎn)立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代理事務(wù)所(普通合伙)申請審批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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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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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遠(yuǎn)立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代理事務(wù)所(普通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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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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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110108318380760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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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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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海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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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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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知管罰字〔2020〕第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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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行為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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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專利代理條例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(一)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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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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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審批時隱瞞真實情況,弄虛作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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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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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1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專利代理條例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(一)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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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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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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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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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北京遠(yuǎn)立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代理事務(wù)所(普通合伙)警告的行政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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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(guā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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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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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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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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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行方式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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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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